关键词: 招教考试
根据《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》,现将适岗评价合格人员予以公布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。
请适岗评价合格人员于2022年12月3日(周六)下午17:00前,按本公告疫情防控要求,凭本人身份证到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(海中宾馆,海安市新华东路1号)落实“落地检”,现场领取准考证(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)。
有关防疫要求:
1.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活动(面试、体检等,下同)前7天申领“苏康码”(居住在江苏省外的应聘人员申领“苏康码”时,可在“到江苏居住地区”和“到江苏后详细地址”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南通后拟入住地址),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招聘活动当天。应聘人员应时刻关注本人“苏康码”状况,确保本人“苏康码”为绿码。
2.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,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到人群密集场所。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。如出现发热、干咳等新冠可疑症状,应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,排除感染可能后,方可正常参加招聘现场活动。
3.招聘活动当天入场时,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,扫描场所码,并出示“苏康码”和“行程卡”,当天“苏康码”为绿码、“行程卡”只显示南通市行程或7天内无本土疫情、高风险地区行程,且能提供招聘活动前48小时内(以采样时间为准)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报告、电子报告或苏康码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,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),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.3℃,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,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招聘活动。应聘人员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,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,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,做好个人防护。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,应聘人员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。应聘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,招聘活动当天提前到达考点,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。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,责任自负。
4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招聘现场活动,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:
(1)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管控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。
(2)近期有国(境)外或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,自入境或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7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;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,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。
(3)除以上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:(1)外省(市区)来通,未落实“12小时内落地检”+“3天3检”(连续4天4次核酸检测)以及“四个不得”(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,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,不得进入歌舞厅、浴室、电影院、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,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);(2)省内南通市外来通,未落实“落地检”等。
5.考试过程中,应聘人员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,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,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,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,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。应聘人员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、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。
6.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相关规定、防疫要求,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,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排查、隔离、送诊等情形的,将被取消考试资格;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;构成违法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7.招聘单位在组织招聘工作时,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应聘人员应当服从安排。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,南通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,及时查看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相关公告,招聘活动前如有相关调整和要求,将另行告知。
咨询电话:0513-88826049。
附件:
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合格人员名单.xls
海安市教育体育局
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
2022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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